一小伙持刀抢劫送餐员赢利500元 获刑三年
2020-10-16 16:07作者:王娜
中王法院网讯(黄红丽)男人张某持刀抢劫前来送餐的女性徐某,赢利500元,克日,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果真审结了张某抢劫一案,被告人张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惩罚金1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11月8日10时许,被告人张某发微信让徐某送快餐到本身干事的工地,后开车将徐某带至瑞昌市桂林乡大塘村一组谈家桥。被告人张某在其汽车内,用水果刀顶着徐某的肚子,并强行亲徐某脸部,要求徐某借给其3000元钱还账,徐某无耐通过付出宝转账给张某500元。后徐某向被告人张某催讨此款,被告人张某拒不偿还,并将徐某拉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犯科占有为目标,持刀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组成抢劫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张某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其所犯法行为,自愿认罪认罚。法庭在思量上述情节后,遂作出上述讯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