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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偷窃亲生母亲钱财被判刑三年

2020-10-16 16:00作者:王娜

  中王法院网讯(肖欣华)克日,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女儿偷窃亲生母亲银行存款案,被告人谢某如犯偷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惩罚金二千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谢某如与被害人杨某秀系母女干系。2018年年头成婚后,与丈夫糊口在一起。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谢某如多次利用杨某秀的手机,通过微信转账的方法,将杨某秀微信绑定银行卡的136000元转走,个中111600元直接转到谢某如微信账户,20000元通过转至廖某燕微信再转到谢某如微信账户。谢某如将126000元用于小我私家糊口开销以及购置名牌扮装品、奢侈品等,案发后,其将剩余的10000元退还给了被害人杨某秀,并退还了一部苹果X手机(代价约12000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谢某如以犯科占有为目标,奥秘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庞大,其行为组成偷窃罪。被告人归案后可以或许如实供述本身的犯法事实,系率直,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理惩罚,遂依法作出上述讯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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