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交易从业资格证 女子获刑一年三个月
2020-10-16 15:51作者:王娜
中王法院网讯(黄文青)听别人说伪造从业资格证可以赚钱,一女子便找人做假证出卖。克日,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陈某犯伪造、交易国度构造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惩罚金人民币25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7年4、5月份,被告人陈某听刘某龙说到邬某某处帮别人治理假的《阶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以下简称资格证)可以赚钱,被告人陈某将代劳资格证的信息在微信伴侣圈宣布,后连续有刘某龙、邬某敏、谭某将司机的身份证等资料提供应被告人陈某,陈某再将司机的身份证等资料信息提供应邬某某建造资格证,邬某某建造资格证共计170余个。
另查明,邬某某将建造的170余个资格证卖给被告人陈某后,被告人陈某以每个资格证40元至100元不等的价值将上述170余个假资格证卖给刘某龙等人,共赢利约5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伪造、交易国度构造证件,其行为已组成伪造、交易国度构造证件罪。公诉构造指控的犯法事实创立。伪造、变造、交易国度构造证件罪系选择性罪名,被告人陈某要求制假人员按其提供的信息伪造资格证,并将伪造的资格证出售给他人,故应以伪造、交易国度构造证件罪对其治罪惩罚。被告人陈某犯法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本身的罪行,是自首,且其愿意接管惩罚,对被告人陈某依法从轻惩罚,遂依法作出上述讯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