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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采砂屡教不改 两男人别离获刑六个月

2020-10-16 14:53作者:王娜

  中王法院网讯(欧阳双)克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果真开庭审理了一起犯科采矿案件,被告人罗某某、戴某某犯犯科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惩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追缴被告人罗某某、戴某某违法所得别离为人民币一万元,由公安构造上缴国库。

  2018年9月至2019年12月份期间,被告人罗某某、戴某某没有治理河流采砂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单独或伙同擅自操作铲车等设备在平江县龙门镇小江村河流采砂出售,犯科赢利2万余元。2018年9月25日,被告人戴某某因犯科采砂,被平江县水利局处以行政惩罚;2018年11月12日,被告人罗某某因犯科采砂被平江县水利局处以行政惩罚;2019年9月19日,被告人罗某某伙同戴某某、余某某因犯科采砂被平江县水利局处理惩罚行政惩罚。2019年12月17日破晓1时许,被告人罗某某、戴某某在平江县龙门镇小江村河流采砂时,被平江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现场查获。2019年12月17日中午,被告人罗某某、戴某某主动到平江县公安局龙门派出所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某、戴某某违反矿产资源法的划定,未取得河流采砂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犯科赢利2万余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组成犯科采矿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且对其违法所得应予追缴。本案属配合犯法,被告人罗某某、戴某某在配合犯法中均起主要浸染,均属主犯。案发后,被告人罗某某、戴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本身的犯法事实,属自首,且被告人罗某某、戴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从轻处理惩罚。按照本案的实际环境,团结平江县司法局发起对两被告人合用社区改正的观测评估意见以及被告人的悔罪表示,遂作出上述讯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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