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破晓拉车门“捡漏” 因偷窃获刑一年半
2020-10-16 14:51作者:王娜
中王法院网讯(孙子云)克日,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偷窃案件,被告人李某犯偷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惩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0年6月28日破晓,李某从网吧出来后,因经济坚苦缺钱用,心生偷窃动机,见沿路停放了很多车辆,便以拉车门方法实施偷窃。当行至某宾馆门前时,李某拉开了许某停放在该处的车门,发此刻该车内放有70000元现金,于是盗走5000元并下车,然后又在该车尾箱盗得现金400元。李某偷窃后在该车四周转了几分钟,踌躇再三后,最终将之前盗走的5000元放回,并从头拿走30000元现金分开。7月27日,李某的家眷向许某抵偿了30400元,取得了许某的体谅。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犯科占有为目标,采纳拉车门方法进入他人车内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得罪刑法,组成了偷窃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本身的犯法事实,且在法庭上自愿认罪,是率直,依法可以从轻惩罚。被告人李某家眷将被盗赃款全部退还给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的体谅,可对被告人李某酌情从轻惩罚。被告人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以从宽惩罚。遂依法作出上述讯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