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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一男人多次偷用他人微信转账获刑罚

2020-10-16 10:02作者:法律读库

  中王法院网讯(吴艳香)万安一男人无意间获悉他人微信付出暗码,并趁人不备多次用其手机给本身转款,攫取非法好处三万余元。克日,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讯断,以偷窃罪判处被告人赖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惩罚金10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3月4日,赖某帮丁某搬运稻谷进程中,见丁某的手机遗留在驾驶室内无人看守,遂用其之前看到的手势暗码打开手机,试出微信付出暗码后将丁某微信零钱里的2500元转入其微信账户并删除转账记录。同年3月20日,赖某帮丁某搬运稻谷进程中,趁无人之机,再次打开丁某遗留在驾驶室的手机,并在驾驶室后方找到一张丁某的农商银行卡并照相生存在手机中,绑定丁某的微信后转账10000元至其微信账户。之后删除转账记录、短信扣费提醒息争绑银行卡。

  2019年4月8日,赖某操作同样的方法,从丁某农商银行账户转账10000元至其微信账户。同时,又发明丁某的微信绑定了一张邮政储备银行卡,便再次转账700元至其微信账户。4月17日,赖某又同样从丁某农商银行账户转账10000元至其微信账户,并删除转账记录短信扣费提醒息争绑银行卡。赖某操作丁某遗留在车上的手机多次奥秘转账共计332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赖某以犯科占有为目标,多次奥秘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组成偷窃罪。综合被告人犯法事实、悔罪表示等,遂依法作出上述讯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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