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有骗财!这个设局“碰瓷”的骗财骗团伙栽了
2020-10-15 20:53作者:刘泽
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克日审结了一起团伙“碰瓷”骗财骗案。3名涉案被告人别离被判刑,个中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6月至2020年4月期间,杨某、李某伙同他人(另案处理惩罚)租用或借用车辆举办“碰瓷”骗财骗。有人认真物色“碰瓷”工具,有人认真饰演伤者,有人认真饰演警员,在连南县二广高速引线路段、广西平乐等地通过“碰瓷”制造交通变乱实施骗财骗,骗财骗金额共计近33万元。
据先容,在实施“碰瓷”的进程中,扮伤者的人员先在路边等待,同伙选定方针车辆后,打电话奉告车辆特征,并驾车跟从方针车辆。到实施“碰瓷”的路段,跟从车辆上前占据左侧车道,迫使方针车辆靠右边阶梯行驶,“伤者”从路边出来用棍敲打方针车辆,若没有停车,跟从车辆会追逐提夺方针车辆或迫使其停车,奉告被害人撞了人,要求对方停车查察。“伤者”则用事先筹备好的鸽血或黄鳝血涂到耳朵上,捂住耳朵,装作被撞伤了头部,并拨打备注为“110”的电话给假扮交警者,假扮交警者以车分开变乱现场不能报保险、扣车时间长、扣分等来由,让被害人与“伤者”私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李某以犯科占有为目标,骗财骗他人财物,数额庞大,其行为已组成骗财骗罪。法院讯断杨某犯骗财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惩罚金3万元;讯断李某犯骗财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惩罚金2万元。
克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查看院、公安部连系印发《关于依法治理“碰瓷”违法犯法案件的指导意见》,全面增强对此类违法犯法行为的冲击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