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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偷盗柴油 “油耗子”被判刑

2020-10-14 15:44作者:王娜

  中王法院网讯(姜宏乔)  克日,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果真宣判一起偷盗柴油的案件,偷油人和收赃者均领刑受罚。被告人罗某犯偷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惩罚金四万元;被告人王某山犯掩饰、隐瞒犯法所冒犯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惩罚金二万元;被告人丁某、王某梅犯掩饰、隐瞒犯法所冒犯被判惩罚金一万元。

  2019年2月至11月,罗某驾驶汽车携带油管、油桶等作案东西,趁油罐车驾驶员夜间停车休息之际,在来安、天长两地多次偷窃油罐车装载的柴油。王某梅明知柴油系丈夫罗某偷窃所得,仍辅佐窝藏。王某山、丁某配合策划柴油零售业务,明知罗某销售的柴油系偷窃所得,仍予以收购。经审理查明,罗某共偷窃6起,偷窃金额2万余元;王某山、丁某掩饰、隐瞒犯法所得3起,涉案代价1.2万余元;王某梅掩饰、隐瞒犯法所得1起,涉案代价0.5万余元。案发后,罗某、王某山努力退还赃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以犯科占有为目标,奥秘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组成偷窃罪。被告人王某山、丁某、王某梅明知是犯法所得,仍予以收购、窝藏,其行为均组成掩饰、隐瞒犯法所冒犯。综合各被告人的犯法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水平,遂作出以上讯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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