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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次车内容留他人吸毒 男人被判刑七个月

2020-10-14 10:56作者:王娜

  中王法院网讯(钟凤)男人文某先后五次晚上开车载“毒友”陈某、李某至乡下无人居住区,并在车内容留“毒友”吸食毒品。克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文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惩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文某于2020年5月至7月期间,先后五次开车载陈某、李某来到荷尧镇、老关镇、湘东镇等处所的无人居住区,并在车上容留陈某、李某吸食甲基苯丙胺(冰毒)和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文某违反国度毒品打点礼貌,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因被告人有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等从轻、从宽惩罚的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讯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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