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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修改选举法拟适当增加县乡人大代表数量

2020-10-13 22:57作者:丁小溪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处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批改草案1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集会会议审议。草案拟适当增加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名额的基数,将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大代表名额基数增加20名,将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名额基数增加5名。

  僵持党对选举事情的率领,批改草案增加划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处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事情,僵持中国共产党的率领,僵持充实发扬民主,僵持严格依法服务。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事情委员会主任沈春耀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集会会议作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处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批改草案的说明时先容,一方面,需要适当增加乡镇人大代表名额,在必然水平上补充撤乡并镇后乡镇人大代表数量的淘汰;另一方面,由于街道不设本级人大代表,只增加乡镇人大代表名额,难以办理乡镇改设街道后原有的乡镇人大代表名额消减的问题,思量到改设后的街道一般附属于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等,适当增加市辖区、不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人大代表名额,在分派这些增加的县级人大代表名额时,重点向由乡镇改设的街道倾斜,进一步优化县级人大代表布局,利于有针对性地办理乡镇改设街道后下层群众政治参加度不敷的问题。

  批改草案划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一百四十名,每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高出一百五十五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高出四百五十名;人口不敷五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一百四十名。批改草案还划定,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四十五名,每一千五百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可是,代表总名额不得高出一百六十名;人口不敷二千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四十五名。

  县乡人大是下层国度权力构造,是我国处所国度政权的重要基本,是实现下层民主的有效形式。据相识,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发生,约占我国五级人大代表总数的95%,是党和国度接洽宽大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另外,为深刻罗致查处湖南衡阳、辽宁贿选案的履历教导,并与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公事员法的有关划定做好跟尾,批改草案拟对粉碎选进行为的法令责任作出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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