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意女主播与人爱情 二人骗财骗七千余元获刑
2020-10-13 10:22作者:王娜
中王法院网讯(黄浣莲)通过假充“女主播”加人微信确立“爱情“干系,再以各类来由骗取财物。克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结这样一起骗财骗案,男人侯某、林某犯骗财骗罪,别离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六个月,并惩罚金。
2020年3月至4月期间,侯某邀集林某通过礼聘女主播在各类网络相亲平台上直播,吸引男性添加微信之后,侯某、林某再假充女主播的身份与男性在微信长举办暧昧谈天,待取得男性的信任后,便以确定爱情干系为由,要求男性在其本身策划的微店内购置情侣戒指、情侣手表等礼品送给他,从而犯科赢利。经查,侯某伙同林某在其位于广东省惠州市的租赁园地,通过上述方法乐成骗取徐某等人的钱财共计人民币5192元,在平江县伍市镇的租赁园地,通过上述方法乐成骗取杨某等人的钱财共计2696元。2020年4月、6月,侯某、林某先后被公安构造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侯某、林某以犯科占有为目标,假充“女主播”的身份,在微信上与男性谈天,骗取其购置礼品,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组成骗财骗罪。本案属配合犯法,在配合犯法中侯某起主要浸染,属主犯,应对全案事实认真;林某属从犯,对付从犯,可比照主犯从轻惩罚。侯某、林某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所犯法行,属率直,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从宽、惩罚。侯某的亲属主动抵偿了被害人,亦可对其酌情从轻惩罚。综合以上情节,平江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讯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