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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醉驾致人亡表哥让姐姐冒认顶包 三人获刑

2020-10-13 09:02作者:王娜

  弟弟醉酒驾驶造成三人灭亡的交通变乱后,表哥和姐姐磋商,竟然抉择由姐姐为弟弟顶包,意图瞒天过海。日前,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以交通闯祸罪判处被告人叶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以容隐罪别离判处被告人马某、叶某青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

  本年5月底,在表哥马某婚宴上喝了不少红酒后,叶某心存荣幸在雨夜中独自驾车去公司上夜班,车辆行驶进程中,与前方的二轮电动车产生碰撞,造成三人灭亡及两车损坏的交通变乱。变乱产生后,叶某并未实时报警投案,而是意识到酒驾的严重效果打电话给马某求“外援”。

  “你没有喝酒,你顶替下你弟弟吧,酒驾效果蛮严重的。”马某和叶某姐姐叶某青一起赶到现场,磋商由叶某青顶替弟弟,使叶某逃避法令惩罚。在随后接管民警变乱观测询问时,叶某青冒认本身是该起变乱的闯祸司机。

  但在颠末一番观测后,工作很快就败事了,叶氏姐弟以及表哥马某终于道出了“顶包”实情。后经相关部分抽血检测,叶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2mg/100ml,属醉酒驾驶。

  7月,叶某家眷与被害人家眷就民事抵偿告竣协议,抵偿了被害人家眷经济损失并取得体谅。同年9月,叶某和马某、叶某青别离因交通闯祸罪和容隐罪被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违反阶梯交通运输打点礼貌,醉酒后驾驶灵活车辆产生致三人灭亡的重大交通变乱,负变乱的全部责任,情节出格恶劣,且在变乱产生后逃逸,其行为已组成交通闯祸罪,公诉构造指控的罪名创立。叶某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惩罚;已抵偿被害人家眷经济损失并取得体谅,酌情从轻惩罚;醉酒驾驶且让人顶替,酌情从重惩罚。

  被告人马某、叶某青明知叶某是犯法的人而辅佐其作假证容隐,其行为均已组成容隐罪。思量马某、叶某青主动投案,具有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的情节,均予以从轻惩罚。按照被告人马某、叶某青的犯法情节和悔罪表示,判处缓刑应不致再危害社会,均予以宣告缓刑。

  最终,三门法院以交通闯祸罪判处被告人叶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以容隐罪别离判处被告人马某、叶某青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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