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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镜湖法院果真宣判许某水等7人涉恶案

2020-10-10 11:34作者:王娜

  中国法院网讯(张贝)近日,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对许某水等7名被告人涉恶案,依法公开宣判。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判处首犯许某水有期徒刑七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其余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年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各被告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经审理查明:2018年3月至2019年初,被告人袁某忠伙同被告人王某等人,或独自,在芜湖市数个小区内开设赌场,供他人以“梭哈”方式进行赌博活动,并从中抽头渔利,累计案涉赌资至少1500000元,抽头渔利至少310000元。期间,被告人许某水、李某通过在赌场内“放漂”的方式,向参赌人员提供赌资,并按百分之一的比例收取日息,以赚取高额利息。此外,被告人许某水、李某还从开设赌场的被告人王某、袁某忠的抽头钱中,领取300元至500元不等的“日结工资”。

  为索取在赌场上放漂的高利贷,2017年3月至2019年3月,被告人许某水多次纠集被告人李某、许某发、许某军等人,在公共场合、被害人家中,对被害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了他人工作、生活和经营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认为,被告人许某水多次纠集他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其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纠集成员追逐、拦截、辱骂、恐吓被害人,多次随意殴打被害人,致一人轻伤,情节恶劣。同时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数名成员伙同他人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且系共同犯罪。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打击恶势力犯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案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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