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用公司货款炒期货 男人获刑一年六个月
2020-10-10 10:54作者:王娜
中王法院网讯(姚浩)日前,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案件,被告人周某某犯调用资金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继承追缴被告人周某某犯科调用资金人民币516990元返还被害单元。
周某某在2017年3月至2018年间,接受马鞍山市某金属质料销售公司的销售司理,认真向客户销售、代收货款等业务。跟着业务的增长和手上货款的增多,周某某开始打起了公司资金的主意,想操作手中公司的货款炒期货。
2017年3月初,周某某将公司41吨热扎头尾卷以2900元/吨的价值,销售给马鞍山某商贸公司认真人方某某,并让方某某将货款118900元汇入其实际节制的银行账户中,其再汇入其期货账户。第一次顺利到手后,周某某开始抱着荣幸的心理,继承故伎重施。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他操作代收货款的职务之便,继承调用公司资金至小我私家账户炒期货。周某某犯科调用行为被公司发明后,连续退还149500元。后因周某某未能继承还钱,该公司报案。2019年1月25日,周某某经民警电话通知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本身的犯法事实,并连续向公司退还货款1140000元,得到了被害单元体谅。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某身为公司事恋人员,操作职务便利,将本单元资金归小我私家利用,共计人民币1656990元,举办营利勾当,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组成调用资金罪,公诉构造指控的罪名创立。按照被告人犯法性质、情节、悔罪表示等,法院遂作出上述讯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