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科制造枪支 男人被判刑三年
2020-10-10 01:20作者:王娜
中王法院网讯(刘万春)克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犯科制造枪支案件,一审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
经审理查明,2017年间,由于之前购置来的气枪板机欠好利用,被告人陈某遂从网上购置了射钉枪、对准镜、装在对准镜上的红外线、枪托和卡子等配件,自行组装火药枪一把,并在自家后山狩猎利用。
2020年5月22日,公安构造在陈某家中就地查获疑似枪支两把。经宜春市公安司法判断中心判断,个中一把是以火药为发射动力,能正常发射的枪支。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犯科制造以火药发射动力且能正常发射的枪支一支,其行为组成犯科制造枪支罪。鉴于被告人陈某能如实供述本身的犯法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惩罚。据此,一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讯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