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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查看院诉李某九等8人犯科捕捞水产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20-09-28 14:59作者:于子平

  【根基案情】

  2017年10月,被告人李某九、陈某新、雷某华为实施电打鱼,配合出资购置电打鱼船舶1艘及相关设备,后李某九又邀约熊某孝入伙。此间,李某九邀约李某红等人介入犯科捕捞,按次给付参加捕捞用度。2018年4月10日至6月4日,被告人李某九等8人多次在长江枝江段禁渔水域犯科捕捞水产物共计5376.6斤,变卖渔获物得赃款25148元。经评估,被告人李某九等8人的犯科捕捞行为造成成鱼潜在损失量约7976斤,幼鱼损失量约174万尾。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查看院以李某九等8人犯犯科捕捞水产物罪提起公诉,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李某九等8人投放成鱼7976斤、幼鱼174万尾以修复活态。一审审理中,李某九等人的亲属代为缴纳生态修复用度,用于放流成鱼、幼鱼。

  【裁判功效】

  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李某九等8人违反掩护水产资源法令礼貌,在长江禁渔期、禁渔区内利用禁用要领捕捞水产物,情节严重,组成犯科捕捞水产物罪。鉴于被告人李某九等人努力推行生态修复义务,依法可以酌情从轻惩罚;其犯科捕捞行为粉碎了长江生态情况和渔业资源,应连带包袱生态情况损害抵偿责任。一审法院别离判处被告人李某九等8人有期徒刑二年至六个月不等,退缴违法所得;并就电打鱼水域放流成鱼7976斤、幼鱼174万尾包袱连带责任(已推行的放流部门予以扣减)。一审讯断已产生法令效力。

  【典范意义】

  本案系在长江中上游犯科捕捞水产物激发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本案所涉长江宜昌至枝江段,渔业资源富厚,是长江重要经济鱼类产卵场的主要漫衍江段。连年来“电毒炸”犯科捕捞功课方法屡禁不止,导致该江段渔业资源不绝衰退。本案系今朝为止该江段内抓获的最大团伙电打鱼案件,人民法院对8名被告人均被判处实刑,同时判令回收放流成鱼和幼鱼的方法对受损水体举办修复,并将生态修复义务推行环境纳入量刑情节,展示了人民法院注更生态系统修复的司法理念,有力保障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安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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