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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51人假充网络主播骗财骗被判刑

2020-09-26 18:54作者:刘泽

  克日,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审结系列电信网络骗财骗案件,51名被告人假充网络主播骗财骗,首犯范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惩罚金5万元;其余50名被告人别离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拘役4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相应罚金,对被害人举办退赔。

  法院审理查明,以范某某为首的电信网络骗财骗团伙招募业务员假充网络主播拐骗被害人虚假爱情,进而骗取钱财。被告人范某某认真接洽网络直播平台,与平台举办资金结算,收取和支配骗财骗钱款。团伙主管、业务员领取底薪,并按照骗财骗“业绩”分成。该团伙在重庆璧山、铜梁、永川等多地设立骗财骗点,成长下级署理举办骗财骗业务指导。停止案发,被害人146人,骗财骗金额达21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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