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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粮食团体原党委书记孟祥久获刑25年

2020-09-26 18:53作者:刘泽

  25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果真宣判吉林粮食团体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孟祥久案,对被告人孟祥久以纳贿罪、调用公款罪、贪污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惩罚金人民币370万元。对查扣在案的孟祥久纳贿、贪污违法所得予以收缴,不敷部门继承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6年9月至2017年1月,被告人孟祥久操作接受吉林省舒兰市委书记、吉林市人民当局市长助理、吉林省粮食局副局长、吉林粮食团体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可能操作其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元和小我私家在工程承揽、企业策划、布置事情、岗亭调解、地位提拔等方面提供辅佐,收受他人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00余万元。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孟祥久到案后如实供述犯法事实,退返大部门赃款,具有法定和酌定从轻惩罚情节,故依法对其从轻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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