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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微信接洽网友抢劫其财物获刑四年三个月

2020-09-25 09:24作者:王娜

  中王法院网讯(刘泽佳 刘倩)闲来无事,打开微信搜索四周的人、加挚友谈天、网友晤面,殊不知这个中也有大概潜伏危机,让本身的人身受到损害、工业蒙受损失。克日,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抢劫案件,被告人刘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惩罚金二万元。

  2020年4月27日1时许,刘某通过微信接洽周某在岳塘区某公园内晤面后,将周某带至该公园荒僻处,刘某将周某摔倒在地后,骑坐在周某身长举办殴打,致使周某不敢抵御,刘某乘隙将周某随身佩带的黄金手镯一个、黄金戒指一枚、黄金项链一条以及一台手机抢走,并逃离现场。当日8时23分许,刘某将所抢而来的黄金手镯、黄金项链,在雨湖区某饰品店举办售卖,销赃得款9860元。刘某到案后,公安民警依法对其售卖至饰品店的黄金手镯、黄金项链举办扣押。

  案发后,公安民警从刘某租住处查获所抢黄金戒指及手机一台。经判断,上述被抢物品财物评估价值合计为18506.92元。同时,经判断,被害人周某所受损伤组成轻伤二级。

  刘某到案后对所犯法行招供不讳,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犯科占有为目标,以暴力、胁迫手段抢劫公私财物,其行为组成抢劫罪。按照其犯法事实、性质、情节、认罪立场及对社会的危害水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之划定,对其作出如上述讯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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