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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法院受理某小学保安猥亵2名女童案

2020-09-24 14:49作者:王娜

  中王法院网讯克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北京某小学学校保何在讲堂内猥亵女童一案。两名被害女生均为该校的教职工后辈。

  公诉构造指控:2020年5月25日13时许,被告人李某某在本市某小学木匠讲堂、呆板人讲堂内,趁被害人王某某(女,10岁)、崔某某(女,7岁)写功课之机,与二人搭讪,抚摸被害人脸部,搂抱被害人,用本身脸部蹭被害人脸部及脖子。后又以带崔某某看书法字帖为由,将崔某某带至书法讲堂,乘隙对其实施搂抱、摸胸等行为。被告人李某某于当日被公安构造抓获。

  公诉构造认为,被告人李某某猥亵儿童,其行为得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之划定,该当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从重惩罚。

  本年以来,海淀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共受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0起。本案系一起典范的产生在校园内、操作自身的职务岗亭便利实施的性侵害案件。

  今朝,本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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