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间打赌耍骗财 6人绑架老千逼还赌资获刑
中王法院网讯(王中杰 姜艳艳)克日,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敲骗财打单、犯科拘禁案件,被告人毛某犯敲骗财打单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惩罚金二千元;被告人郭某、王某、席某、孙某、朱某5人犯犯科拘禁罪,判处七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有期徒刑或缓刑,并处相应罚金。
毛某与田某系某工场同事。2019年11月,毛某与田某等人在宿舍打赌“炸金花”。田某却事先将打赌利用的扑克牌,改换成可以用专用隐形眼镜看到牌面点数的假扑克,采纳骗财赌的方法,骗取毛某8800元。次次输钱后,毛某开始猜疑田某作弊。几日后,毛某邀请王某、田某等人在某旅社打赌,并在打赌间隙电话通知郭某加入,后郭某带着本身的工友席某、及席某挚友孙某、朱某加入验牌、戳穿骗局。因田某不认可,毛某、郭某采纳殴打方法,向田某索要赌资,田某又以毛某所要赌资远超所赢金额没有承诺,毛某又伙同郭某、王某、孙某、席某、朱某6人驾车将田某带到毛某家中某小区单位楼看守。当晚,毛某用手扇耳光,郭某用鞋底扇脸、玩具、衣架等殴打田某,迫使其写下欠毛某18000元和认可作弊事实的字据。途中,郭某和王某因故分开,由毛某、孙某、朱某、席某4人看守,继承要求田某送还18000元。越日7时许,田某以向家人打电话要钱为由,乘隙报警,被补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毛某以犯科占有为目标,采纳暴力等方法强行向他人打单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组成敲骗财打单罪;被告人郭某、王某、席某、孙某、朱某为索要赌资,犯科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组成犯科拘禁罪,且系配合犯法;犯法事实及罪名创立,予以支持。被告人朱某在缓刑检验期限内又犯新罪,被告人郭某、王某、孙某曾因存心犯法被判处有期徒刑,系累犯。综合各被告人犯法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水平,以及认罪立场和悔罪表示,遂依法作出上述讯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