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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一审宣判一起重大涉黑案

2020-09-23 14:32作者:魏悦

  9月21日,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采纳长途视频和现场宣判相团结的方法,果真宣判被告人嵇玉东等人组织、率领、介入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该案系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重大涉黑案件,共31名被告人获刑,组织者、率领者嵇玉东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充公小我私家全部工业;其余30名被告人别离被判处十三年六个月及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并惩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头,被告人嵇玉东纠集冯汉东、魏文兵、魏巍、徐永等人,在新沂河颜集段水域,擅自强行对运砂船只收取用度,慢慢形成以被告人嵇玉东为组织者、率领者,以冯汉东、魏文兵、魏巍、徐永为主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06年至2015年间,该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聚众打斗、寻衅滋事、敲骗财打单、强迫生意业务、犯科采矿、犯科侵入住宅、存心伤害、骗财骗、贿赂等违法犯法勾当,致多人受伤,给400余名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攫取经济好处1800余万元,在新沂河颜集段水域内,把持了采砂船的柴油销售,造本钱地犯科采砂勾当越发猖狂,多次滋扰、粉碎沭阳河流打点局等部分冲击犯科采砂事情,致使上述单元不能正常行使打点职能,矿产资源蒙受严重粉碎。

  该组织还操作组织成员参加村委会打点勾当,在征收税费进程中,随意殴打村民,粉碎下层群众自治组织事情秩序,侵蚀下层政权,在沭阳县颜集镇境内称霸一方,为非作恶,逼迫、蹂躏糟踏群众,严重粉碎经济、社会糊口秩序。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嵇玉东等人的行为已别离组成组织、率领、介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打斗罪、寻衅滋事罪、敲骗财打单罪、强迫生意业务罪、犯科采矿罪、犯科侵入住宅罪、存心伤害罪、骗财骗罪、贿赂罪。按照各被告人的罪行、情节及社会危害水平依法作出上述讯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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