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购山林不办证 滥伐林木被判拘役六个月
2020-09-23 09:52作者:魏悦
中王法院网讯(黄浣莲)自行购置山林后,未经核准擅自采伐林木,同样组成滥伐林木罪。克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结这样一起滥伐林木案,判处被告人陈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惩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9年7月至11月初,陈某先后购置了本村一块集团退耕还林山林,以及别的三名同村村民的山林。陈某在未经林业主管部分核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环境下,于2019年8月至11月期间,擅自雇请劳力上山将其林木举办采伐,并将伐倒的树木予以销售。11月15日被平江县丛林公安局查处。
经判断:陈某滥伐林木树类别离为:杉原木165根,材积为2.414立方米;折合立木蓄积为5.25立方米;杂松原木165根,材积为11.0034立方米;折合立木蓄积为18.34立方米。
2019年11月19日,陈某主动到平江县丛林公安局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丛林法的划定,未经有关部分核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任意采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组成滥伐林木罪,该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陈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轻、从宽处理惩罚。公安构造依法扣押的被告人滥伐的林木,属违法所得,应上缴国库。鉴于陈某的悔罪立场、身体状况、家庭环境,团结平江县司法局的社区改正评估意见,平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对陈某宣告缓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