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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保姆伙同丈夫作案双双获刑

2020-09-23 09:38作者:魏悦

  日防夜防,家贼难防。福建厦门一保姆伙同丈夫作案,不到半年竟偷走店主家代价30多万元的财物。克日,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宣判了这起保姆偷窃案。最终,这名保姆为本身的行为支付了惨重价钱,换来了十年的监狱之灾,其同伙作案丈夫也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蔡某曾在厦门市某家政公司事情,连续在海沧区多个小区当保姆,因看到店主放在家里的现金和首饰等物品起了贪念,2019年6月,她第一次盗走店主家现金2.1万元及名牌皮带一条。屡次作案都顺利到手后,蔡某胆量越来越大。

  2019年10月1日19时许,她伙同丈夫邓某一起实施偷窃。邓某驾驶摩托车载着蔡某配合来到海沧C小区,邓某在小区外等待,蔡某乔装妆扮潜入该小区,利用先前配好的钥匙进入之前的店主家,偷窃现金人民币30万元及黄金戒指、黄金项链、钻石戒指等若干首饰,到手后搭乘邓某摩托车逃离现场。经判断,被盗黄金戒指、钻石戒指、黄金项链等合计代价人民币2万余元。案发后,蔡某迅速被公安构造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蔡某以犯科占有为目标,偷窃他人财物,可估代价共计30余万元,邓某以犯科占有为目标,伙同蔡某偷窃他人财物,可估代价共计30余万元,其行为均已组成偷窃罪,属数额出格庞大。

  综上,法院一审以被告人蔡某犯偷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惩罚金5万元;以被告人邓某犯偷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惩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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