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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法院一审宣判文某顺、张某盈等13人涉恶案

2020-09-17 11:07作者:王娜

  中王法院网讯(易宇)颠末8月17日至20日持续四天的审理后,9月15日,湖南省茶陵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文某顺、张某盈等13人犯寻衅滋事罪、犯科拘禁罪、强迫生意业务罪、犯科接收公家存款罪一案,举办了宣判。

  经审理查明,2013年以来,被告人文某顺、张某盈以创立投资包管公司、投资中介处事有限公司为平台,不按工商许可的策划范畴策划,在株洲市区、攸县、常宁等地,专门从事低息融资、高利放贷业务(利钱为3-9分不等)。为获取高额利钱,文某顺、张某盈创立公司保全部,纠集了田某、文某良等11人,采纳言语威胁、恫吓、殴打、堵门、锁门、挂横幅、干扰、胶葛等暴力和软暴力手段,催收印子钱。主犯文某顺组织、率领、批示他人实施寻衅滋事犯法(含团体外犯法1次)16次、犯科拘禁犯法7次、强迫生意业务犯法1次、犯科接收公家存款犯法1件、违法行为10次,主犯张某盈批示他人实施寻衅滋事犯法15次,犯科拘禁犯法7次、强迫生意业务犯法1次、犯科接收公家存款犯法1件、违法行为10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文某顺、张某盈等13人,采纳暴力和软暴力的手段催收印子钱,多次实施违法犯法勾当,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影响他人的糊口、策划秩序,情节恶劣,足以认定为恶势力犯法团体,应依法予以严惩。

  综合13名被告人各自的犯法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水平,茶陵县人民法院一审依法讯断被告人文某顺犯寻衅滋事罪、犯科拘禁罪、强迫生意业务罪、犯科接收公家存款罪,数罪并罚,归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并惩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被告人张某盈犯寻衅滋事罪、犯科拘禁罪、强迫生意业务罪、犯科接收公家存款罪,数罪并罚,归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惩罚金人民币四十四万元。责令被告人文某顺、张某盈退赔各集资被害人损失。其余11名被告人别离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惩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至一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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