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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胁迫女友与其和洽被判刑一年

2020-09-17 09:35作者:王娜

  中王法院网讯(聂涛)日前,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被告人施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本年54岁的被告人施某是界首市人,经人先容认识了被害人李某(女)。后两人因情感发生纠纷,李某分开施某。2019年11月6日、11月7日、11月10日,施某多次以喝农药、灌汽油威胁被害人李某与其和洽。李某报警,民警对施某举办品评、劝阻。2019年11月11日,经界首市公安局民警调整,施某与李某签订调整协议,两边担保不再接洽,互不胶葛。从此,被告人施某仍多次拨打李某及其家人电话,并多次在半夜时分在李某家门口彷徨。2019年11月25日,施某携带桶装汽油翻墙进入李某家,威胁李某,并将汽油倒进李某家堂屋。

  另查明,施某曾因犯偷窃罪,于2012年11月22日被界首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并惩罚金20000元。

  界首法院认为,被告人施某多次恫吓他人,严重影响他人糊口,情节恶劣,其行为已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施某因犯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该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对其从重惩罚。鉴于被告人施某犯法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本身的犯法事实,系自首,且当庭自愿认罪,愿意接管惩罚,可酌情从轻惩罚。团结被告人施某的犯法事实、情节、认罪悔罪表示及本案的社会危害性,遂依法作出上述讯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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