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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马鞍山6名被告人宣传邪教被判刑

2020-09-17 09:00作者:王娜

  日前,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组织宣传邪教案件,李某等6名被告人因犯组织、操作邪教组织粉碎法令实施罪别离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惩罚金3000元至6000元不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年头至2018年4月期间,被告人李某邀集被告人宋某、黄某、徐某、施某等人常常组织“召唤派”马鞍山召会集会、传福音成长会员。李某布置黄某从网上下载“召唤派”宣传资料,李某等人组织该“召唤派”马鞍山召会组织内的成员侯某等人多次在施某、徐某提供的住房内举办邪教集会。集会勾当多以成员唱诗歌、祈祷、进修“召唤派”宣传资料、交换进修体会等为主要内容。

  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期间,被告人李某、宋某、黄某商议组织“召唤派”青少年集会,布置被告人陈某、黄某认真。通过让马鞍山召会成员后世介入青少年集会、邀集挚友同学介入集会的方法,连续成长了夏某等20余名青少年成员,并多次介入在宋某、陈某租住房内组织的“召唤派”青少年集会。

  公安构造在被告人李某、徐某、黄某、宋某住处查缴了大量印刷成品、手写质料、光盘、U盘、数码投影仪及存储视频、音频数据文档的条记本电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宋某、黄某、陈某、徐某明知“召唤派”是国度明令取缔的邪教组织,仍然组织参加成长邪教组织成员30余名,组织集会流传邪教宣传资料,建造、流传邪教宣传品1000余份(张),并向未成年人鼓吹邪教。被告人徐某、施某为成长邪教组织成员提供园地、东西,6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组成组织、操作邪教组织粉碎法令实施罪。公诉构造指控的罪名创立。团结被告人犯法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水平,法院依法作出上述讯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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