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宣判两起以危险要领危害民众安详案
中王法院网讯(余建华 葛凌滢 张冬冬)日前,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和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果真宣判两起以危险要领危害民众安详案件,别离判处两被告人有期徒刑。
海曙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在客运中心公交站乘上634路公交车后,帮前面搭客金某补投了一元车费。由于认为公交车驾驶员毛某处事立场欠好,李某与毛某产生争执。当公交车行驶至客运中心旁边的加油站进口四周时,被告人李某强行拉拽毛某,导致634路公交车(车上仅有搭客金某、李某)失去节制,穿过中间绿化带与对向行驶的22路公交车(车上除驾驶员外有一名搭客)相撞,造成毛某受伤、公交车和绿化树木部门损毁。
经法医学人体损伤水平判断,毛某体表挫伤水平组成轻微伤。经宁波市价值认证中心认定,两辆公交车及绿化树木的损失价值合计为99434元。
海曙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在民众交通东西行驶进程中,拉拽驾驶人员,危害民众安详,尚未造成严重效果,其行为已组成以危险要领危害民众安详罪,公诉构造指控的罪名创立。被告人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按照被告人的犯法事实、情节、性质和社会危害水平,遂以危险要领危害民众安详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4年。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未上诉,案件于9月11日生效。
9月7日,奉化法院也果真开庭审理了一起抢夺公交车偏向盘的危害民众安详犯法案件。
2020年6月22日上午8点,被告人张某及老婆乘坐255路公交车。当公交车在大成路上行驶至太平洋大旅馆四周时,被告人张某发明本身坐过了站,便要求驾驶员停车,公交车驾驶员暗示公司划定不能随便停靠。被告人张某来到公交车驾驶室,单手抢夺偏向盘,导致公交车冲上了旁边的人行道,此时车上尚有其他搭客。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及工业损失。
奉化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抢夺偏向盘等危险要领危害民众安详,其行为已组成以危险要领危害民众安详罪,被告人张某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减轻惩罚,最终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6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