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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充女友找熟人“敛财”男人以骗财骗罪获刑

2020-09-16 11:32作者:王娜

  中王法院网讯(黄浣莲)假充本身的女友靠近本身的伴侣或熟人,通过各类来由向他人骗财骗钱财,最终是“损人倒霉己”。克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依法果真开庭审理了何某骗财骗一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判惩罚金一万元,责令退还犯法所得2.5万余元。

  2019年5月,秦某向何某索要欠款,何某用微信账号虚拟了名为“王某”的女性,谎称是何某的女伴侣,向秦某称要帮何某还清欠款,并谎称本身与何某不合,来博取秦某的好感,再与秦某在微信上确定男女伴侣干系,后何某以索取分离费等名义,骗取秦某1.35万元。2019年6月,何某用微信号虚拟一名女性与与本身的熟人欧某谈天,谎称本身在广州没有车费回家等来由,骗取了欧某0.16万元。2019年8月,何某用微信账号虚拟了名为“李某某”的女性,添加本身常常乘坐的的士司机李某为微信挚友,并谎称是何某的女伴侣。其后,何某先后三次以骗其老板的钱、需要购置机票、刷单为由,骗取李某0.72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通过日常糊口得到挚友微信号码,然后虚拟女性身份与他人谈天,再以各类名义索要财物,属于以犯科占有为目标,利用欺骗财要领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组成骗财骗罪,应予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何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法行,属率直,依法可从轻惩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惩罚。本案被告人何某的违法所得25800元,该当责令何某退赔给被害人。综合上述情节,法院作出上述讯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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