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后质押骗钱6万元 被告人获刑一年四个月
2020-09-16 10:14作者:王娜
中王法院网讯(杨洁)为谋取犯科好处,以租车的名义骗取车辆,又将车辆质押给二手车行骗取钱财,终致本身身陷囹圄。克日,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条约骗财骗案,被告人叶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惩罚金4万元。
2017年2月,叶某因资金短缺抉择骗租林某所有的一辆奥迪A4小型轿车。两边签订租期一个月的车辆租赁协议后,林某遂将该车交付叶某。随后,叶某将车驾驶至合川区某二手车门市,以6万元的价值质押给车行。租车协议到期后,叶某逃聚散川并与林某隔离接洽。经合川区价值认证中心认定,该车代价18万余元。2017年4月,因一直接洽不上叶某,为淘汰损失,林某以8万5千元价值将该车从车行赎回。
2019年10月,叶某因涉嫌犯骗财骗罪被公安构造抓获。到案后,叶某如实供述了本身的罪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以犯科占有为目标,在签订、推行条约进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遂以犯条约骗财骗罪判处被告人叶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惩罚金4万元,同时,退赔被害人林某损失8万5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