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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手拉开未上锁车门偷窃财物 男人获刑六个月

2020-09-16 10:13作者:王娜

  中王法院网讯(舒畅)徒手拉开未上锁车门偷窃财物,男人终被判刑。克日,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偷窃案,被告人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惩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经审理查明,2020年4月,被告人谭某在麻将馆打牌时,偶尔听到一个牌友讲,可以通过徒手拉开停在路边未上锁的车门偷窃车内财物的方法搞钱用,便萌生了以这种要领偷窃财物的动机。2020年4月21日至25日期间,谭某先后窜至长沙县安沙镇、汨罗市火车站、弼时镇湘慧线路段,徒手拉开停在路边未上锁的车门,进入车内实施偷窃作案3次,盗得代价100元的华为手机一台、代价700元的苹果牌手机一台、代价430元的硬盒和天下、蓝色硬盒芙蓉王、黄色硬盒芙蓉王、三代佳构白沙香烟共15包,现金501.23元、面额100的埃及盾一张、面额20的欧元一张、面额5000的韩币一张,银色金属制地手镯一个(无代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谭某以犯科占有为目标,多次奥秘窃取他人财物,该当以偷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谭某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惩罚。被告人谭某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本身的罪行,系率直,可以从轻惩罚。被告人谭某对指控的犯法事实、罪名及量刑均没有异议,同意合用速裁措施且签字具结认罪认罚,在开庭审理进程中亦无异议。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讯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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