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司机不理车辆变乱继承运营并瞒报被辞退
贵州公交车坠湖案产生后,除了对司机的斥责、对无辜生命的可惜,如何担保民众交通出行安详以及驾驶员的心理康健引起了社会的遍及存眷。克日,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公交司机因隐瞒交通变乱不报而被辞退的案件,对公交公司的辞退行为予以支持。
2019年7月20日6时许,公交车司机李某驾驶车辆路过一熟悉路段时,车厢右侧撞上了路边大石块,车身随即发生了较大幅度摇晃,且陪伴有庞大异响。碰撞产生后,李某继承驾车行驶,随后又碾压、碰撞了路旁石块堆,导致车辆右后轮胎被厉害石块盘据。变乱产生后,已有9年公交车驾驶履历的李某未按划定下车查察,也未向公交公司陈诉,而是继承驾驶轮胎破损严重的公交车营运直至下班。
半个月后,公交公司依据该公司《营运车辆驾驶员打点制度》中员工产生交通变乱隐瞒不报的,公司有权对员事情出辞退或解聘处理惩罚的相关划定,对李某作出辞退抉择。李某不平,向定海区劳感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交公司向其付出违法清除劳动条约抵偿金12万余元。同年11月,仲裁裁决驳回了李某的请求。
李某不平仲裁裁决,诉至定海区人民法院。定海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有9年公交车驾驶履历,对车辆是否产生变乱具备相当的判定本领。李某所驾驶的公交车车载视频显示,变乱产生时,该车车身有较大幅度摇晃,且陪伴有庞大的异响。按照上述现象,李某其时应知道车辆产生了交通变乱。知情却未向公司陈诉,李某的行为应认定为对变乱隐瞒不报。定海区法院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之后,李某上诉至舟山中院。舟山中院审理后认为,李某作为民众交通东西驾驶员,负有保障民众交通运营安详的责任,其明知所驾公交车产生交通变乱却未停车查察,也未向用人单元陈诉,导致轮胎破损严重的公交车辆继承处于营运状态。李某的行为不只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也违反了阶梯交通安详法关于驾驶人不得驾驶安详设施不全可能机件不切合技能尺度等具有安详隐患的灵活车之划定,导致民众交通安详存在隐患,公司据此与其清除劳动条约并无不妥。据此,舟山中院驳回了李某的上诉。
■法官提醒■
公交车司机的驾驶行为关乎整车人的安危,相较于普通驾驶员,应负有更高的安详保障和留意义务。阶梯交通安详法第二十一条划定,驾驶人驾驶灵活车上阶梯行驶前,该当对灵活车的安详技能机能举办当真查抄;不得驾驶安详设施不全可能机件不切合技能尺度等具有安详隐患的灵活车。同时,为确保公交车行车安详,公交车司机需要做好车辆“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车辆查抄事情。
公交车行驶进程中环境多变,要求司机必需具备精采的专业素质和心理素质,主观上任何放任危害效果产生的过失,都大概给司乘人员的人身安详造成严重威胁。对付驾驶员存在的违规操纵行为,公交公司应实时更正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安详教诲,对付存在多次或严重违规操纵、大概危害民众安详的驾驶员,纵然其行为尚未造成严重效果,也有须要将其调离驾驶岗亭,以更好地保障出行安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