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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阿法院审结7件农村地皮承包条约纠纷案

2020-09-15 11:01作者:刘泽

  中王法院网讯(王希玉 沈焕平)克日,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牛角店人民法庭会合受理东阿县姚寨镇刘集村村委会告状的7件农村地皮承包条约纠纷案件,并经审理作出讯断:限7名被告于本讯断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山东省东阿县姚寨镇刘集村民委员会付出地皮承包费。其余未被告状持张望立场的40余户亦自行凭据每亩地每年承包费200元缴纳了承包费,真正到达了“审理一案,教诲一片”的结果。

  本年4月份以来,东阿县启动农村“三资”打点阳光动作暨农村承包地问题清理整顿事情。受理该案后,该院牛角店法庭驻足自己审判职能,努力对接辖区内党委、当局,与派出所、司法所等单元构成连系事情组,到辖区6个乡村举办走访、摸底,阐明问题症结,团结生效判例,从政治结果、社会结果和法令结果相统一的角度给出办理方案,发起村集团和农户举办诉前调整。经相识,除个体村因存在宗族抵牾外,其余纠纷均已化解。

  据相识,该村村委会和农户的原承包条约于2010年均已到期,从此未与农户订立新的条约,且近十年来从未向农户主张过承包费。这次“三资”清理,该村两委集会会议确定自2010年起凭据每亩地每年200元催缴承包费,涉及农户154户,已有100余户已凭据该价值缴纳,包罗被告状的7户在内近50户农户认为应召开群众大会抉择承包费金额。在案件审理进程中,该7户拒绝调整。

  法庭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地皮承包法》《条约法》的划定,团结连年来惠农政策实施后农户利润空间不绝增大的现实环境,认为每亩地每年承包费200元为公道价值,遂支持了村委会的诉求。现该7件案件均已生效,经回访,个中5户农户在讯断未生效时即推行了义务,其余未被告状持张望立场的40余户亦自行凭据该价值缴纳了承包费,取得了精采的法令结果、政治结果和社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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