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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好团体四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开庭

2020-09-15 10:01作者:刘泽

  克日,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果真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郭丛军、宋荣生、杜晓芳、王鹏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一案。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查看院指控:被告人郭丛军作为九好网络科技团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好团体)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实际节制人,为到达吸引风投资金投资入股、完成当局招商引资税收方针以及实现上市等目标,伙同公司董事、总裁宋荣生及股东杜晓芳、财政副总监王鹏,在2013年至2015年间,通过与他人签订虚假业务条约、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操作资金轮回虚构银行生意业务流水、改变业务性质等多种方法虚增处事费、商业收入2亿余元,通过借钱后以存单质押的方法在账面上虚增钱币资金3亿余元。后郭丛军等人在九好团体与上市公司(鞍山重型矿山呆板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程中,向对方公司提供了含有上述虚假信息的财政报表,使对方公司果真披露了含有虚假内容的审计陈诉及主要财政数据,且未披露3亿余元按期存单质押的虚假事项。停止2015年12月31日,九好团体虚增资产到达当期披露的资产总额的30%以上,未凭据划定披露的包管等重大事项所涉及的累计数额占九好团体实际净资产的50%以上,且已造成投资人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50万元以上。

  庭审中,公诉构造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郭丛军、宋荣生、杜晓芳、王鹏及其辩护人举办了质证,控辩两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实颁发了意见,四被告人均举办了最后告诉,并当庭暗示认罪、悔罪。被告人家眷及部门群众旁听了庭审。

  庭审竣事后,法庭公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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