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撬窗入户偷窃600元 累犯男人再获刑七个月

2020-09-14 11:45作者:王娜

  中王法院网讯(舒畅)累犯男人再次入户偷窃600元,克日,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偷窃案件,被告人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惩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经审理查明,2020年5月16日14时许,被告人杨某因患有胃炎,骑摩托车从家中出发筹备去买药,见到被害人王某家中无人,遂采纳撬窗入户的方法,盗得现金人民币600元。所得赃款被用于买烟、槟榔以及打红中、转转麻将输掉了。

  2020年5月19日,杨某主动到公安构造投案,后如实供述本身的犯法事实。案发后,杨某的家眷对被害人王某退赔人民币1100元,并取得了被害人王某的体谅。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以犯科占有为目标,采纳撬窗入户的手段实施偷窃,其行为已组成偷窃罪。被告人杨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家眷代为退赔、取得被害人体谅的从轻、从宽量刑情节,以及累犯的从重惩罚情节。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讯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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