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法院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
中王法院网讯(程磊)9月10日上午,湖北省宜都会人民法院果真开庭审理季某、郭某、郑某、刘某涉嫌犯犯科捕捞水产物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由三名审判员及四名陪审员构成的七人制合议庭审理,这是宜都法院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公诉构造指控,2020年5月18日下午,被告人季某、郭某、郑某、刘某各自驾渔船,到仁家河水域,别离安排内层网目为28毫米、31毫米的三层刺网等禁用渔具打鱼,渔具安排完成后返回家中。越日破晓0时许,四人返回现场收渔网和渔获物上岸时,被宜都会公安局民警和宜都会农村农业局法律人员就地抓获。经现场清点,共捕捉黄尾鲴等19余公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通告》及《宜都会人民当局关于清江宜都段中华倒刺鮁水产种质掩护区全面禁捕的告示》,被告人季某、郭某、郑某、刘某所打鱼区域,为中华倒刺鮁水产种质资源掩护区,于2018年8月1日划为禁渔区。
公诉构造认为,被告人季某、郭某、郑某、刘某的行为均已组成犯科捕捞水产物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公益诉讼告状人认为,上述行为对清江水资源和生态情况造成了损害,粉碎了社会民众好处,依法应包袱损害抵偿责任,请求判令季某在清江宜都段水域放流10厘米细鳞斜颌鲴鱼苗4300尾、10厘米翘嘴鮊鱼苗400尾、5厘米鳜鱼苗950尾;请求判令郭某在清江宜都段水域放流10厘米鳙鱼苗1800尾、10厘米翘嘴鮊鱼苗2000尾、5厘米鳜鱼苗520尾;请求判令郑某在清江宜都段水域放流5厘米黄颡鱼苗800尾、10厘米细鳞斜颌鲴鱼苗800尾、10厘米翘嘴鮊鱼苗800尾、5厘米鳜鱼苗300尾。
庭审进程中,合议庭将刑事部门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门归并审理,庭审观测、庭审辩说和最后告诉阶段,措施类型流通,四名被告人均已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且当庭暗示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