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正文

女子强制戒毒期间登岸他人账号偷取钱财获刑

2020-09-11 11:31作者:魏悦

  中王法院网讯(赵佩佩 李红艳)克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偷窃案,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惩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被告人王某退赔被害人胡或人民币9732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5月14日至5月23日期间,被告人王某在与邢某来往时,得到其手机记事本上的被害人胡某的微信账号和暗码。王某便用本身的手机登录胡某的微信号,并添加胡某为其微信挚友。后王某通过用胡某微信向其本人微信转账的方法,共偷取胡或人民币9732元。所得赃款被其浪费一空。

  另被告人王某偷窃进程中,因误操纵将10200元人民币从胡某微信余额又转回至胡某的工商银行卡内。

  2019年9月20日晚上20时许,被告人王某被抓获。

  另查明:被告人王某在2016年6月1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刑罚;2017年至2019年期间,曾多次因吸毒被处行政拘留,或被强制断绝戒毒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犯偷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实,罪名创立。鉴于其具有一般累犯、多次吸毒劣迹、率直等量刑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讯断。

最近关注

热点内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