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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期间再犯新罪 男人获刑六个月

2020-09-11 11:13作者:魏悦

  中王法院网讯(时俊亚 孙同勇)服刑期间不当真接管教诲改革,反而与狱友产生争执打架致人轻伤,再次得罪法令。克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产生在牢狱内的存心伤害案。

  牛某曾因犯存心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在牢狱服刑期间,牛某在牢狱宿舍内,与服刑监犯段某因琐事产生争执,随后将段某打伤,致使段某左耳膜穿孔。经判断,段某损伤水平为轻伤二级。案发后,牛某与被害人告竣抵偿体谅协议,并取得了被害人段某的体谅。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牛某存心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组成存心伤害罪。牛某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新罪,该当数罪并罚。鉴于被告人如实供述本身的犯法事实,认罪认罚,且案发后努力抵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体谅,可以酌情从轻惩罚。综上,讯断被告人牛某有期徒刑六个月;与前犯存心伤害罪余刑三个月零四天并罚,归并执行有期徒刑七个月零四天。

  法官提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划定 ,存心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可能管束。本案中,牛某为了琐碎小事,对狱友大打脱手已组成存心伤害罪。

  俗语说的好:忍一时海不扬波,退一步天南地北。日常糊口中切忌暴躁,学会理性、宽容、沉着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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