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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佐涉赌人员逃跑 二女子均获刑

2020-09-10 11:25作者:魏悦

  中王法院网讯(杨蕾)克日,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果真开庭审理了一起二女子辅佐涉赌人员逃跑的案件,依法讯断被告人李某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裴某犯窝藏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2019年6月11日,李某明知张某(另案处理惩罚)系公安构造正在抓捕的罪犯,仍辅佐张某逃避公安构造的抓捕,指使裴某提供车辆,将张某从吉林市运送至长春市李某亲属家中藏匿。另外,李某还为张某提供现金5000元、手机2部、电话卡6张等财物。

  裴某明知张某系公安构造正在抓捕的罪犯,仍功用李某的布置,驾驶车辆将张某运送至藏匿所在,并到张某藏匿所在为其做饭,试图为张某购置手机和电话卡,开车陪同李某为张某送手机和电话卡。

  李某、裴某对公诉构造指控的犯法事实招供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

  二道江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裴某无视国度法令,明知是犯法的人而为其提供埋没地方、财物,辅佐其逃匿,其行为均已组成窝藏罪。被告人李某系主犯;被告人裴某系从犯。两名被告人均能如实供述犯法事实,认罪认罚。据此,依法作出如上讯断。

  法官提示

  窝藏罪是指明知道是犯法的工钱其提供埋没地方、财物,辅佐其逃匿的行为,明知,是指认识到本身窝藏工具是犯法的人。亲朋之间倡导互爱合作,但必需以正当为前提,不要为了亲情、体面、义气等,得罪法令,最好的要领是努力劝说犯法分子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争取广大处理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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