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犯科采砂遭殴打 打人者获刑十一个月
2020-09-10 10:00作者:魏悦
中王法院网讯(孙朝辰)被告人孙某言语威胁,并持械殴打避免犯科采砂的村民,造成三名村民身体受伤。8月31日,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以被告人孙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2018年9月28日破晓4时许,刘某在淮河寿县丰庄镇某段通过采砂船举办犯科采砂,内地村民发明并上采砂船避免,刘某连忙跳船逃跑,游至岸边接洽被告人孙某等人来现场。孙某赶至刘某的采砂船后,言语威胁被害人李某、洪某等人,并持铁棍对李某、洪某等人举办殴打。随后孙某等人又以互换人质为由,强行将李某、洪某等人带至颍上县鲁口港口。随后,孙某见民警赶至,遂逃离现场。
经安徽省寿县公安司法判断中心判断,被害人李某、洪某等三人所受的损伤均属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为逞强耍横、托故生非,持械随意殴打他人,致三人轻微伤,粉碎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已得罪刑法,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被告人孙某具有率直情节、认罪认罚,抵偿了被害人并取得体谅,依法对其从轻惩罚。综上,按照被告人孙某犯法的事实、犯法的性质、情节和对付社会的危害水平,法院依法作出上述讯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