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路私自拆除限高架 男人存心破坏财物获刑
2020-09-09 14:39作者:王娜
中王法院网讯(蒋书文)为了一己之私,利便运输砂石的大型货车通行,竟然在未经相关部分同意下,私自拆除公路上的限高架。克日,这名“拆路”男人陈某被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法院以存心破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
陈某原系某采石企业销售司理,每月人为与当月销售业绩直接挂钩。2017年11月,陈某事情区域的农村公路打点局在上述采石公司运送砂石的必经路段,设立了限高架,导致交往的大型货车无法通行,直接影响了时任销售司理的陈某的销售业绩,人为收入大幅下滑。
情急之下,陈某动起了私自拆除限高架的歪心思,陈某当即召集蒋某同(另案处理惩罚)、王某春(另案处理惩罚)等“好伴侣”商定对策,最终议定委派王某对接洽电焊工、找氧气焊割东西。
一个礼拜后的晚上9时许,陈某和蒋某同、王某春驾车达到限高架处,在用氧焊切割限高架立柱后,协力将限高架向北侧推倒。经造价认定,被存心损毁的限高架价值为人民币19112元。
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本身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抵偿破坏限高架的损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与他人存心破坏民众设施,代价1.9万余元,其行为已组成存心破坏财物罪。按照被告人陈某犯法的事实、犯法的性质、情节和对付社会的危害水平,遂作出上述讯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