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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泄情绪高空抛物 男人被判刑一年

2020-09-09 11:08作者:王娜

  中王法院网讯(刘浪)因糊口、事情不顺心,男人为发泄情绪,将保温杯等物品抛出窗外,致小区车辆受损。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危险要领危害民众安详罪,判处被告人应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该案系海淀法院审结的首例高空抛物激发的刑事案件。

  检方指控,2020年2月26日22时许,被告人应某某在海淀区家中,将保温杯、玻璃杯等多个物品抛出窗外,掉落在小区民众阶梯及小区花圃内,将停放在民众阶梯上的灵活车砸坏一辆。被告人应某某于2020年2月27日被公安构造抓获,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法事实。

  庭审中,被告人应某某对检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未提出异议。“因为最近十分愁闷,糊口中与怙恃闹了一些抵牾,事情压力也大,脸色很差。事发当晚,溘然情绪失控,以为家中的物品很乱,看什么都不顺眼,于是,将屋中的保温杯、玻璃杯、镇纸、金属饼干盒等物品,扔出窗外。”“其时没想到这个行为大概造成的严重效果。”被告人应某某在法庭上懊悔地说道。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应某某为发泄情绪,将保温杯、玻璃杯等物品从高楼抛下,掉入到小区民众阶梯及花圃内,固然尚未造成严重效果,但其行为已组成以危险要领危害民众安详罪。鉴于被告人应某某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法事实,系自首;且已抵偿他人损失,法院依法对其减轻惩罚,并宣告缓刑。最终,法院作出上述讯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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