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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林地建停车场 犯科占用农用地获刑一年

2020-09-09 10:30作者:王娜

  中王法院网讯(李莹)克日,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犯科占用农用地案件,被告人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惩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9年4月,唐某发明本身村组山林的林木被采伐,且该处与许广高速某收费站相邻,便想租用该处建筑停车场。唐某遂找到张三(假名)协商合资建筑停车场,由张三认真投资,唐某认真租地、详细施工、治理用地手续等。随后,唐某租用地皮10.2亩,付出租金2万余元和青苗赔偿费1万元。

  2019年9月,在未得到林业主管部分审批取得《利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环境下,唐某雇请挖机将林地举办平整,并包围了厚度3-5公分的碎石,建筑了厨房和茅厕。期间,林业事情站事恋人员下达了《停工通知书》,为了制止损失,唐某仍擅自继承组织施工。2020年2月,管理违建事情小组拆除了唐某建筑的厨房和茅厕,迫于压力,唐某在其粉碎的林地上种植了部门苗木,直至2020年4月,唐某才遏制施工。

  经判断:被粉碎的林地总面积为0.81公顷,均为乔木林地。

  随后,唐某到岳阳县丛林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并上缴了植被规复费8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违反地皮打点礼貌,犯科占用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地皮用途,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破坏,其行为已得罪刑律,组成了犯科占用农用地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唐某主动向公安构造投案,如实供述犯科占用农用地的犯法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惩罚。被告人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本身的犯法事实,且在法庭上自愿认罪,是率直,依法可以从轻惩罚。综合被告人唐某的犯法情节、认罪立场、悔罪表示以及对社会的危害水平,团结岳阳县司法局认为被告人唐某合用社区改正的社会观测评估意见,遂依法作出上述讯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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