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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资合买毒品获刑十年并处罚金

2020-09-08 11:18作者:魏悦

  中国法院网讯(何伦波)明知他人欲大量购进毒品,仍积极出资购毒。近日,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法院对该起运输毒品案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9月初,卢某(已判刑)在福建省龙岩市联系好毒品上线后,电话联系凡某(已判刑),要其筹集毒资到龙岩购买毒品。9月5日,凡某便联系被告人李某,李某则通过黄某拿了3万多元现金给凡某,以及通过转账的方式转账18800元给凡某,要凡某为其购买毒品。凡某在筹集了50余万元(其中卢某出资15万元、凡某出资10万元、汤某出资6万元)毒资后,与汤某(已判刑)驾车来到福建龙岩,并与卢某等人购买了4公斤毒品。随后,卢某带着毒品从龙岩返回郴州,到达郴州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并从卢某的背包内查获毒品3548克。

  经检验,被查获的毒品系氯胺酮。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管理法规,运输毒品氯胺酮,数量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运输毒品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李某系主犯,应当按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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