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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豪车专“碰瓷” 7被告人获刑

2020-09-04 15:30作者:王娜

  中国法院网讯(税安礼)近日,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多起豪车碰瓷”案,罗晓涛等7名被告人均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19年10月至2020年6月期间,被告人罗晓涛等人先到重庆市沙坪坝区某车行租用宝马、奔驰、奥迪等高档轿车,而后共同或单独驾驶租用的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如遇前方车辆正在变道,便伺机加速用车头两侧撞向前车。故意造成车辆小事故后,被告人会立即下车对现场进行拍照固定碰撞情况,告知是前车的全责。

  如果被害人没有异议又觉得小擦挂不严重,无需报送保险,则双方直接商谈赔偿,被害人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转账的方式赔偿私了。如果被害人有异议,就报交警来定责,交警会根据照片判定为前车变道压线与后车发生擦挂的全责事故,然后商谈赔偿事宜,此时被害人会直接赔偿或通过保险公司进行定损赔偿。如由保险公司定损赔偿,被告人则要求被害人先行垫付,就能直接拿到赔偿金。

  租车周期一般为四天,期间进行三、四次“碰瓷”,仅在退车前进行一次喷漆维修;然后继续租用其他车辆重施故伎,骗取的赔偿金扣除租车费、维修费后,由被告人按比例分成。通过上述“多次碰瓷、一次维修”的方式,7名被告人共实施“碰瓷”行为37次,每次骗取赔偿费500至2000元不等,金额合计5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晓涛等7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均已构成诈骗罪,遂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及其他量刑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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