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云阳法院审结一起社会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
2020-08-07 17:00作者:王娜

被告人出庭核验身份信息后,准许坐着接受审判。

审判长在向被告人问话,印证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否承认。

庭审结束后,被告人在庭审笔录上签字确认。

休庭后犯罪嫌疑人被押解至看守所。
7月28日至29日,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刑庭法官审结一起涉21名被告人的社会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自2013年6月起,刑满释放人员金海为牟取非法利益,先后纠集笼络20余名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在重庆市奉节县境内以开设赌场或放高利贷为主要收入来源,并采取暴力手段或以聚众造势、言语滋扰等手段讨还债款。该集团成员肆意连续作案,欺压群众,影响十分恶劣。
法院于7月31日作出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金海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110万元;判处其他20名被告人六个月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