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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4人在车内吸毒 男子获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2020-07-23 15:00作者:魏悦

  中国法院网讯(姜卫群 王海波)日前,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9月13日13时许,在南昌县向塘镇某鞋业附近,被告人吴某容留陈某等4人在其车内吸食了毒品。

  2019年11月16日,被告人吴某被公安机关口头传唤到案。

  另查明,被告人吴某2015年7月15日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五日;2019年11月17日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十五日。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在其有权场所,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归案后,被告人吴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从宽处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身心健康,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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