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网络进行封建迷信诈骗活动 女子获刑三年
2020-07-23 09:00作者:魏悦
中国法院网讯(何伦波)在朋友圈制作虚假的法事灵验视频及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并以为他人“做法事”可以扭转财运为由,诈骗他人财物。7月22日,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姚某利用网络进行封建迷信诈骗活动案,并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姚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2019年11月13日,被害人邓某在姚某的“星星家法事”淘宝店,以58元购买了一支法烛,姚某称法烛应由师傅代烧,要求邓某加代烧法烛师傅的微信,并提供了其化名为“阿赞天神问事9号客服阿星”的微信。姚某在该微信号的朋友圈,制作了虚假的法事灵验视频及微信聊天截图。
同年11月14日,邓某问姚某如何才能扭转财运,姚某又以做“五鬼运财”法事的名义,骗取邓某27800元;同年11月16日,姚某以邓某运势差需要补运势祛除霉运为由,以做“个人运势+功德福报+驱霉转运”法事的名义,骗取邓某49000元;同年11月22日,姚某再以做法事需要佩戴圣物、恭请法链才能生效为由,骗取邓某38700元,共计骗取邓某116400元。
另查明,2020年4月29日,姚某通过家属退还被害人邓某人民币116400元,得到被害人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封建迷信活动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予以惩处。到案后,被告人姚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予从轻处罚;在检察机关认罪认罚,可予从宽处罚。鉴于被告人姚某通过家属退还被害人全部犯罪所得,且预缴罚金,确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姚某的犯罪事实、情节、悔罪表现,结合司法行政机关的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意见。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