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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先从畏法开始

2020-04-23 14:19作者:尤贵
  3月8日出版的《人民日报》在9版两会特刊版发表题为《抓住“关键少数” 带动依法治国(声音2015)》的文章。文章称,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

  古人云:“治国无法则乱”。法,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实质上,法就是由国家制定的须全国人民共同遵守的规矩。事实证明,领导干部只有对法存有敬畏之心,才能为官做事掌握好尺度。

  “自我心存道,外物少能逼。”心有敬畏,方能见贤思齐、见利思义,在利益面前不伸手,在权力面前不逾矩,法律红线决不触碰,党纪底线坚决捍守;心怀公正,方能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坚持法纪面前人人平等、执行法纪没有例外。领导干部敬畏法律、信仰法治,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建设才能获得可靠保障。如果视法律如无物,不仅法律会变作“公堂木偶”,发展成果也会遭到吞噬,改革蓝图也会失去护佑。一个不崇尚敬畏法律的领导干部,是不可能成为法律捍卫者、守护人的。要把护卫法治作为为官从政的“天职”,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当好法治的“守护神”。

  明太祖朱元璋皇帝问大臣:“天下何人最快乐?”有的说“金榜题名者最快乐”,有的说“功成名就者最快”,也有的说“富甲天下者最快乐”…… 群臣是各抒己见,众说纷纭,朱元璋听了却摇头不止。“臣以为,畏法度者最快乐。” 一位老臣意味深长地道出自己的想法。朱元璋听后却频频点头称是。畏法,就是敬畏法律而本分守法,熟知法度而循规蹈矩,畏惧法律而不越雷池,自觉做守法领导、廉政干部。

  古人讲得好:“不自重者致辱,不自畏者招祸。”保持“有所畏惧”的心态,才能让自己不辱使命,不被百姓抛弃,才能秉公用权、清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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