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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公款吃喝需用法治思维

2020-04-23 09:24作者:隆小琴 董如易
  自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来,公款吃喝俨然成了过街之鼠。但从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在网站上刊文的数据上来看,当前公款吃喝有着不降反升的趋势,2015年2月较1月上升了29.89%。这一现象的出现,虽然与2月刚好过春节不无关系,但足以说明公款吃喝顽疾犹存。

  公款吃喝毒瘤难除,就其主要原因在于两方面:一方面,因为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将中央禁令当作“耳旁风”,无论中央如何明文禁止,依旧我行我素,该吃的吃,该喝的喝。另一方面,因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中央权威固然不可挑战,而那些心存侥幸的官员,则与中央的政策玩起了捉迷藏,打起了游击战,越来越多的机关食堂被以奢华的规格重新装修,宴请逐渐由地上转入地下,而且排场更加奢侈。

  从以前的旁若无人胡吃海喝,到现在羞羞答答的暗地妖娆,表面上看公款吃喝现象有一定的改变,但其实变的仅是地点与形式。事实证明,禁令式的治理,只能让那些公款吃喝之心不死的官员,成为一个个更精致的吃喝者。因此,笔者认为,治理公款吃喝仅靠禁令远远不足以胜任,还得依靠法治思维

  首先,需要严格规范接待。合理界定公务接待范围,科学核定公务接待标准。要根据职务、分工、实际工作量和岗位特点及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分类制定不同等级,合理拉开差距的接待制度。对招待对象、招待方式、报批程序等设立统一明确的规定;限制接待开销费用,不管来的是什么层级的官员,都必须在规定的限度内消费,超过限度,由接待者自己垫付。

  其次,需要推行阳光公开。一方面,大力提倡使用公务卡结算。通过公务卡,不仅可以直接查询到每一笔吃喝消费的明细,有效杜绝虚假发票报销的情况。另一方面,实行公款吃喝消费阳光公示。将公务消费置于阳光下,是最好的“防腐”措施。另外,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社会力量利用网络、微博等新兴媒体平台参与公款吃喝监督。

  再次,需要实行依法治理。通过立法手段把违纪现象升级为违法犯罪,这既会对公款消费主体造成压力,也为公众对“公款吃喝”进行监督提供了法律支持。建议国家立法机构把整治公款消费列入立法计划,尽快明确公款消费的法律责任,使治理“公款吃喝”有法可依。

  最后,需要加大惩戒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不按规定公开的单位以及存在挥霍公款造成浪费、借公款吃喝行腐败之实的,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相互配合,依照现行的相关处理规定,依法加大对公开吃喝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惩戒力度。

  另外,治理公款吃喝,还需要加大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只有通过宣传教育树立起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才能从思想上杜绝公款吃喝的不正之风。

  若干年来,有关治理公款吃喝的文件浩如烟海,但言者淳淳,听者终归渺渺。因此,要想真正割掉寄生于中国官场肌体上的公款吃喝毒瘤,管住那一张张充满野心的嘴巴,必须依靠管理体制的改革、制度的完善和党纪、法律的制约,只有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才能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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